设备处是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,实施全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、物资采购和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一、负责组织实训教学设备、实训教学场地的计划、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。
二、负责制定实训基地规划建设实施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的具体指标管理,统计工作。
四、负责实训教学设备的内部调拨、检修、办理报损、报废手续,组织设备、仪器的验收工
作。
五、负责实训教学设备的建档立卷工作。
六、负责掌握所管辖的实训教学设施与场地的仪器设备的实物总帐。按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分
户帐和低值易耗品明细。
七、负责办理借用仪器设备的报批手续和处理丢失、损坏的赔偿工作。
八、负责开展校内外协作和实验技术与情报资料的交流活动。
九、在保证完成教学(含各种类型的培训)科研任务的前提下,积极开展为社会的有偿服务
工作。同时负责学院相关教学部门与企业多种形式的经营合作。
十、负责实训中心化工基础性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。